纵观人类进化文明史,始终没变的是:父母是儿女头一任教师,更是终身的教师。家庭是人的头一课堂,也终身的学堂。国民教育的平台是靠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三大支柱支撑的,现代的学校教育、社会教育都有法律的规范、科学的指导、现代技术的支持,而大连家庭教育几乎仍然是自然原始状态、缺乏科学指导、忽视甚至抵触现代技术的作用。
如果家庭教育这一支柱继续弱小,与另两个支柱形成巨大差别,那么,国民教育的平台就会倾斜,更不可能平稳、和谐、持续健康的发展。为此,国家必须为家庭教育立法。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有每一个细胞都健康,才会有全社会的健康。只有以家庭的和谐为根基,才会有全社会的和谐。家庭教育“为民族立命,为万世开太平。”为家庭教育立法是国家的责任,为教养子孙而修行是每个国民的使命。
家庭教育是整个教育体系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中华民族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家庭教育是指在家庭生活中家长自觉地有意识地按社会培养人才的要求,通过自身言传身教和家庭生活实践,对子女实施一定教育影响的社会活动。
因此家庭中家长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他们是孩子头一任乃至终身的老师。家长的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家长对子女教育和对学校工作的支持程度。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少年儿童成长的摇篮,又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是学校教育的补充,从根本上说家庭教育就是“教子做人”。
做人是立身之本,良好的品质是成才的基础。但是,在目前众多学生家庭中,家长只重视孩子学习和学习成绩,而忽视了孩子各方面能力尤其是思想上的培养和提高,严重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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